2025年0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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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音时评 | 山西订婚案的反思:婚姻人人都当尊重

作者: 温良 | 来源:基督时报 | 2025年05月19日 09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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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“订婚强奸案”引起很多人的关注,根据网络上公开信息可以看见事情的起因如下:2023年1月30日,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;5月1日,双方订立婚约;5月2日下午,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。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。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。

我不是学习法律专业的人,对于这件事情从法律层面要如何判决,我并不清楚,只是这件事也引起了我一点思考和反思。

首先就是关于婚前性行为这件事。

虽然对于如今这个时代,婚前性行为早已经见怪不怪,甚至很多年轻人在高中、大学,就已经早早的偷尝了禁果。但是,无论周围的怎样做、外在的环境如何渲染,婚前性行为这件事本身并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公序良俗,同时不符合上帝的教导。

时至今日,唯有基督教不断高声呼唤:“婚前不要发生性行为。”这种看似老土的行为,其实是上帝对人真实的爱,因为这样能让人远离很多确定的伤害,比如:婚前怀孕、堕胎、情感的伤害等等,这些都将给人带来不可逆的影响。可见,行事为人,还应当以端正、自守为合宜,如此才能保护自己。

其次就是关于订婚和结婚这个概念的思考。

很多人就像这起事件的男主一样,认为已经订婚了,和结婚就差一张纸了,所以就可以享受婚姻所赋予的权利了。二人虽然在众人面前订了婚,但是没有举行婚礼,所以无论是从法律层面,或是人情层面,这样的关系并没有得到保护。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,订婚本身不等同于结婚。

其实,回归到现实生活中也不难发现,对于已经结婚的人而言,其实有些人也不止订了一次婚。为什么?因为一部分人是在订婚之后的相处上,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合适的伴侣,所以虽然订婚了,但是却没有结婚。

那订婚究竟意味着什么呢?中国民俗中,自古就有订婚这件事,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:订立婚书、交换礼物等,其目的是建立一种契约关系,让男女双方都能清楚预备结婚的对象,使自己的行为受到约束。

但是,订婚不等同于结婚,既然可以订婚,同时也可以解除婚约。可见,在订婚之后也是彼此双方认定的一个过程。所以,在订婚之后,二人在一起理当花费时间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,而不是将目光注视在性行为上。

人有情欲的冲动,这无可厚非。婚前性行为不是建立婚姻的行为,而是拆毁,它没有表现出爱、没有表达出尊重,而是表现出自私和自我为中心。所以,很多人在订婚阶段发生性关系的男女很难走下去的原因,就是因为女方说:“你爱的不是我,而是我的身体”正是因为这种信任关系的破裂,自然导致双方无法进入到婚姻关系中。

再有就是对金钱和婚姻的思考。

订婚强奸案”引起人关注的另外一个原因,就是有传言和报道称:“女方起诉男方的原因,是因为彩礼和房子没有谈妥。”所以,女方起诉了男方。当然,这个原因究竟是否属实,相信只有女方家里自己知道。

但是,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现象就是,如今有很多人将婚姻当作了一场交易、一场买卖。所以,如今也导致很多男性不敢轻易地结婚,因为无法保证自己花了高额代价娶回家的妻子究竟是爱自己,还是爱钱。

我们可以看见很多与之相关的报道“结婚一年后离婚,分走一百万”“结婚后拿着彩礼就走人”......这些事情就真实地发生在现实生活中,导致很多人对爱情和婚姻出现了担心和恐惧。想起书上说:“爱情,众水不能熄灭,大水也不能淹没,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,就全被藐视。”

试想一下:“若人都不相信爱情,那还如何进入婚姻呢?”物欲横流的时代,不仅仅让人的价值观扭曲,甚至让原本充满美好的爱情也遭受到了玷污。

最后则是关于强奸的思考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,强奸罪是指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。毋庸置疑,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这本身就是一件邪恶的事情,完全践踏了人的尊严、身体和心灵。

婚姻中是否也存在强奸的问题呢?从法律层面的解读看,婚内的确会存在强奸的情况。因为一旦婚内违背对方意愿发生性关系,这就属于强奸。

但是,其实很多婚姻也都曾经历过勉强的性关系,或者是为了满足对方而发生的性关系。想到使徒保罗曾经对哥林多教友说:“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”这里的确谈到了身体所属权的问题,但是结合整本圣书看,这种权柄必须建立在尊重、爱、理解的前提下,否则任何的践踏、剥夺、辖制,都是邪恶的事情。

山西“订婚强奸案”让我想了很多,但是自己却又不能做什么,只是在静默中一句话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——“婚姻人人都当尊重,床也不可污秽”。或许人存有一种敬虔、圣洁、尊重之心对待婚姻的时候,才能经历到婚姻从上帝而来的恩典吧。

图片来源(Image Credit)Foto Pettine via unsplash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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